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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供电系统防雷设计方案
低压供电系统防雷设计方案
根据GB50343-200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中有关防雷分区的划分,针对重要系统的防雷应分为三个区,分别加以考虑。只做单级防雷可能会带来,因雷电流过大而导致的泄流后残压过大破坏设备或者保护能力不足引起的设备损坏。电源系统多级保护,可防范从直击雷到工业浪涌的各级过电压的侵袭。
(1)第一级电源防雷设计:
根据国家有关低压防雷的有关规定,外接金属线路进入建筑物之前应埋地穿金属管槽15米以上的距离进入建筑物,且要在建筑物的线路进入端加装低压避雷器。必须做到在电源的进入端安装低压端的总电源防雷器,将由外部线路可能引入的雷击高电压引至大地泄放,以确保后接设备的安全。
对于三相电源B级防雷器,三相进线的每条线路应有60KA以上的通流容量,可将数万甚至数十万伏的过电压限制到几千伏以内,防雷器并联安装在总配电室进线端处,做直击雷和传导雷的保护。可选用凯威PT-DM80/4电源防雷箱,此级防雷器并联安装,通流容量为最大80KA(8/20),对后接设备的功率不限,可以对通过线路传输的直击雷和高强度感应雷实施泻放保护。
(2)第二级电源防雷设计:
虽然已经在总电源进线端安装了第一级的防雷器,但是当较大雷电流进入时,第一级防雷器可将绝大部分雷电流由地线泄放,而剩余的雷电残压还是相当高,因此第一级防雷器的安装,可以减少大面积的雷击破坏事故,但是并不能确保后接设备的万无一失;假设由配电室总电源拉至其它建筑物的电源线路全部为三相走线,也存在感应雷电流和雷电波的二次入侵的可能,需要在管理处安装电源第二级防雷器。
第二级防雷器,作为次级防雷器,可将几千伏的过电压进一步限制到2千伏以内,雷电多发地带建筑物需要具有40KA的通流容量,将第一级防雷器泄放后出现的雷电残压以及电源线路中感应的雷电流给予再次泄放。三相线路选用凯威PT-DM40/4电源防雷箱,通流容量40KA;单相线路可选用凯威PT-DM40/2电源防雷箱,通流容量40KA;此级防雷器并联安装,对后接设备的功率不限。第二级防雷器一般安装于大楼楼层配电处。
(3)第三级电源防雷设计:
这也是系统防雷中最容易被忽视的地方,现代的电子设备都使用很多的集成电路和精密的元件,这些器件的击穿电压往往只是几十伏,最大允许工作电源也只是mA级的,若不做第三级的防雷,由经过一、二级防雷而进入设备的雷击残压仍将有千伏之上,这将对后接设备造成很大的冲击,并导致设备的损坏。作为第三级的防雷器,三相线路选用凯威PT-DM20/4电源防雷箱,通流容量20KA,此级防雷器并联安装,对后接设备的功率不限。
单相的用电设备,可以选用凯威PT-DM20/2电源防雷箱,通流容量20KA,作为第三级电源防雷器,其并联在设备前端,对内部产生的操作过电压(如感性或容性负载设备的启动或关机等)和高压静电有极好的防范效果。
第三级防雷器一般安装于机房、语音教室、监控室等房间内。
(4)末级电源防雷设计:
针对一些较贵重的弱电设备,虽然前面已做好三级防雷,但仍有一些雷击残压进入设备,为防止设备因雷电流的冲击而损坏,应在重要设备前端安装防雷插座PT-Z8通流容量10KA。
(5)注意事项:
电源线路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以下规定:
A、进、出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电源线路不宜采用架空线路。
B、电子信息系统设备由TN交流配电系统供电时,配电线路必须采用TN-S系统的接地方式。
C、配电线路设备的耐冲击过电压额定值应符合相关规定。
D、在直击雷非防护区(LPZOA )或直击雷防护区(LPZOB )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应安装通过I经分类试验的浪涌保护器或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作为第一级保护;第一防扩区之手的各分区(含LPZ1区)交界处应安装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使用直流电源的信息设备,视其工作电压要求,宜安装适配的直流电源浪涌保护器。
E、浪涌保护器连接导线应平直,其长度不宜大于0.5m。当电压开关型浪涌保护器到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小于10m、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小于5m时,在两级浪涌保护器之间应加装退耦装置。当浪涌保护器具有能量自动配合功能时,浪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不受限制。浪涌保护器应有过电流保护装置,并宜有劣化显示功能。
F、浪涌保护器安装的数量,应根据被保护设备的抗扰度和雷电防护分级确定。
G、用于电源线路的浪涌保护器标称放电电流参数值宜符相关规定。
(6)接地网的制作
以上各个防雷装置需要良好的接地,所以需要人工制作接地网,接地电阻<4欧,采用8个凯威接地模块PTD-3,相互焊接组成接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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